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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奖学金评选方案(修订稿)
[ 发布时间 ] 2020年09月03日    [ 点击次数 ] 10462    [ 浏览字号 ]


一、指导思想

为了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学校“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全人格和创新精神的现代公民”的培养目标,让优秀者更优秀,激发学生追求卓越,培养既全面发展又有领袖气质的学生,特设立校长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小学部四—六年级、初中部、高中部、国际部全体学生

三、评选条件:

1. 爱党爱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友善同学,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学习态度端正,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学习中积极思考,勤于动脑,大胆提出问题,善于同他人合作;具有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学业成绩优异,追求卓越。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项科技、艺术活动,具有良好的审美素质。

4. 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掌握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的一般技能;关心社区建设,积极为班级、学校、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志愿服务意识。

5. 积极承担并认真履行学生干部的责任,乐于合作,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年级、学部、学校及以上层面有一定的影响力、号召力、组织力和领导力。

四、奖项设置:

校长奖学金三等奖:年级之星(在非毕业年级中,中学部按年级人数的3%比例推选;小学部、国际部按每个班级1名推选)

校长奖学金二等奖:学部之星(在非毕业年级中,按获得校长奖学金三等奖人数的1/3推选)

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校之星(在毕业年级中,按年级人数的1%推选)

五、评选方法:

1. 校长奖学金三等奖(年级之星)

在三好学生的基础上,结合学业发展、担任学生干部等方面产生。

1)学生自我申报、班级公开陈述、班级评选、班主任及任课老师推荐候选人报年级组;

2)年级工作小组组织候选人进行宣传展示、公开陈述,经学部工作小组评审,按年级人数的3%,推荐校长奖学金三等奖(年级之星)人员。

2. 校长奖学金二等奖(学部之星)

在年级之星的基础上产生。

(1)学部工作小组在校长奖学金三等奖(年级之星)中,按人数的1/3推荐校长奖学金二等奖(学部之星)人员。

(2)学部将校长奖学金三等奖(年级之星)、校长奖学金二等奖(学部之星)人员报学生发展中心。

3)学生发展中心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后确定校长奖学金三等奖(年级之星)、校长奖学金二等奖(学部之星)人员。

3. 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校之星)

结合毕业年级学生在校近三年的学业发展、担任学生干部等方面产生。

1)毕业年级学生自我申报、班级公开陈述、班级评选、班主任及任课老师推荐1名候选人报年级组,

2)年级工作小组组织候选人进行宣传展示、公开陈述,经学部工作小组评审,按年级人数的1%比例,推荐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校之星)人员,报学生发展中心。

     3)学生发展中心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公示后确定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校之星)人员。

六、表彰奖励:

1. 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开学典礼上为获得校长奖学金三等奖(年级之星)、校长奖学金二等奖(学部之星)的同学颁发证书,奖金分别为1000元、2000元。

2. 在每年的毕业典礼上为获得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校之星)的毕业生颁发证书,奖金为3000元。

备注:

1.各学部可根据学部特点和评价体系制定有学部特色的操作细则和评选方案,充分发挥评价在学生成长中的引领作用,将评价体系作为课程来建设。

2.充分发挥校长奖学金评选活动的价值引领,通过微信,网站、展板、国旗下讲话等途径加强对校长奖学金获得者的宣传,促进全校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