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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申请
[ 发布时间 ] 2019年02月21日    [ 点击次数 ] 51077    [ 浏览字号 ]

住宿申请

申请人姓名:         年级:        班级:        性别:

住宿协议

本人保证:自觉遵守学校生活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做好内务,培养自己良好的生活习惯。如果违反以下规定,服从

一、取消住宿资格的十条规定:

1、不遵守生活区作息时间规定,屡教不改者。

2、不能遵守午休、晚寝纪律,一周内多次违规者。

3、不认真好好宿舍内务卫生,生活成绩扣分严重者。

4、生活区严禁携带手机,在午休、晚寝时被发现使用手机者。

5、严禁将刀、棍及体育器械带进宿舍,一经发现即没收并批评教育,再次发生即取消住宿。

6、严禁使用接线板和大功率电器,严禁私启空调,发现两次即取消住宿。

7、学生公寓严禁打牌、抽烟、喝酒等不文明行为,发现两次即取消住宿。

8、不私自留他人住宿,不互窜男女宿舍。

9、严禁未经允许私自离校,一夜末归者,即取消住宿

10、翻越宿舍门窗私自外出者,即取消住宿。

二、取消住宿的处理程序

1、取消住宿资格分为阶段性取消、完全取消二种情况。

2、取消学生住宿资格的,由生活区提供其违纪的相关材料,包括:违纪记录、学生自过书、老师教育和谈话的记录等。凡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符合条例的必须取消住宿资格。

3、取消住宿资格由生活区提供材料,由年级组、学部作出处理决定,最后材料送学生发展中心存档。

三、恢复住宿的申请程序

1、阶段性取消住校资格的同学,认识深刻,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可提出恢复住宿的书面申请,由学生写书面保证书(家长必须签字),报年级组、学部审批、学生发展中心同意方可恢复住宿。

2、因违反生活区相关规定受学校处分的,必须等撤销处分后方可再申请住宿。

 

本人签名:                     班主任签字:

生活区主管审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