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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1.3.2课余训练和竞赛规章制度
[ 发布时间 ] 2022年12月08日    [ 点击次数 ] 14003    [ 浏览字号 ]

南师附中江宁分校足球队训练与竞赛管理条例(2022年度

一、入队规则

1、队员必须思想端正,品德良好,自觉遵守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

2、队员必须身健康,具有参加足球运动的身体条件

4、队员具有一定的足球技战术基础,经自愿报名、家长同意后,由校足球队教练通过训练、比赛选拔。

二、队员守则

1、队员之间必须团结,个人服从集体。

2、任何队员都必须维护球队利益,树立足球队的积极进取、奋勇拚搏的形象。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训练、比赛守则

1、如无特殊情况每周训练2次,每次训练时间为1.5~2小时。

2、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至少提前两小时通知教练,以便及时安排训练。

3、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或其他同一场地做游戏同学等发生冲突。如遇意外,请队员克制自己,由教练或队长向对方交涉。

4、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拚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5、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及放松活动尽量避免身体伤害。

6、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

四、处罚规则

(一) 迟到、缺席处罚

1、训练时,不允许无故迟到。累计迟到2次者,停止比赛1-2场。累计迟到3次者,只允许在球队跟随训练,并停止一切比赛。 累计迟到5次者,开除出队,并公开对其的惩罚。

2、对任何无故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 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停训1场,并做出书面的检讨,第二次开除出队。

3.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给教练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二)关于比赛

1、比赛听从教练及场上队长指挥,遵守比赛纪律,禁止恶意犯规或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违者停赛一场。

2、首发阵容以经常参加球队比赛、按时到场训练比赛顺序为原则,一般队员、新队员作为替补。原则上球队比赛阵容由教练、队长安排,球队没有绝对主力与替补之分,任何队员都应做好替补准备,关键位置稍微固定。

3、球队比赛时队员需提前十分钟到场,针对比赛指定首发阵容、安排技战术打法、进行赛前热身与准备活动。比赛过程中,应遵守队长的安排。比赛结束后,队内总结完毕方可离开。

4、比赛结束前不得离开球队,若需提前离开,应向领队或教练请假,违者停赛一场,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五、其他处罚

1、对违反校规校纪(年级组通报1次,视同队内给予警告1次,通报2次,开除出队)、违反球队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声誉者,一律开除。

2、对殴打、谩骂、侮辱他人者等品行不端,视情况而定,处以停训3场或以上到开除出队的处罚。

3、对不听从教练指挥、擅自行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训、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4、学习成绩显著下降(班级名次下降5名,队内警告1次;下降10名,自动离队经一段时间整改后直至成绩进步且经班主任同意方可再次参加训练

5、连续3次,累计5次不参加球队义务劳动或有益活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训、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南师附中江宁分校  校足办

                                       2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