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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2021年度考核材料:一、组织领导--2.健全工作机制
[ 发布时间 ] 2021年12月17日    [ 点击次数 ] 15099    [ 浏览字号 ]

一、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专人负责,学校其他机构共同参与:

师附中江宁分校校园足球办公室工作条例(2021版)

我校自建校以来高度重视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质健康工作,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有关规定开展体育教学和校园足球工作。 通过教学、训练、比赛等措施激发了学生的足球兴趣,营造出良好的校园足球氛围,形成了我校独有的校园足球特色。我校已经成为首批国家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根据《南京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规划》、《南京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评估办法》和《南京市校足球特色学校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为促进我校校园足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现成立南师附中江宁分校校园足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育看台205会议室

 

一、工作机构:

  长:张士民

副组长: 纪湘元  

  员:石爱萍  成忠余  纪湘元 董家甫              燕明元   许沁宇      年级主任

 

 

 

二、职责分工:

张士民:定期召开校园足球工作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会议记录要及时上传学校网站。

纪湘元:制定校园足球议事制度、考核奖励制度,定期将校园足球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校园足球招生、竞赛、检查督导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刚(体育教研组):管理足球队的训练、竞赛工作,推进校园足球联赛的开展及相关文化建设等。

石爱平、周天航(学部校长):协调校园足球相关活动过程中涉及学部、年级组的事宜。

董家甫(后勤):为球队训练、比赛提供后勤保障。

 松(财务):校园足球专项经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结余。

 展:与校园足球相关的年度工作计划、文化建设、训练、竞赛等,兼职校园足球通讯员,补助标准按社团活动标准执行。

许沁宇:校园足球专职通讯员及阳光体育网专职管理员

   :校园足球教师与学生的裁判培训

教练团队(10人):足球教学、训练、竞赛及校内联赛、校本课程开发、校园足球文化建设等。

 

                                        20212


二、

南师附中江宁分校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议事规则(2021)

  第一条  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成立南师附中江宁分校校园足球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足办。

第二条  校足办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执行机构,负责校园足球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和保障,围绕足球特色学校的要求,对教改与课余训练、运动竞赛、建立激励机制、经费预算与统筹、场地建设、师资培养与培训、保险制度等全方面开展工作。

第三条  校足办实行主任负责制,校长为校园足球领导办公室主任,分管副校长为副主任,学工部、校务部、教务部、后勤部、体育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人员实行专兼职结合。

第四条  校足办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校园足球工作目标、任务、支持政策、条件保障和实施方案的建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任务分工。

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促进我校校园足球工作,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支持范围,为有效开展工作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防止各自为政和交叉重复

三、制定校园足球班级、年级、校级联赛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竞赛的分级管理制度;研制完善校园足球教学指南和学生技能等级标准,科学指导足球教学改革和课余训练;研究制订特色学校招生政策;

四、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成立“校园足球发展专项基金”,做好经费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划拨,确保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师资培训、训练与竞赛的补助教师奖金、课程开发等。

五、组织开展校园足球的宣传工作,编撰简报、出版刊物、协调媒体加大校园足球宣传、建立校园足球活动的宣传机制。

、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以及各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第五条  校足办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遇重要事宜不定期召开校足办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会议由校足办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校足办主任确定。

第六条  校足办例会、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和意见报领导小组审议批准。

 

 

                                                  南师附中江宁分校  校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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