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中心
教学督导
教学督导:做到及时反馈,确保有效整改
[ 发布时间 ] 2020年05月12日    [ 点击次数 ] 45704    [ 浏览字号 ]

教学督导

确保课堂教学有效高效

随着学生陆续返校复学,我校新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也随即展开。

我校一直重视课堂教学督导工作,目前聘请的校内、外督导专家有98人,每学期督导听课在2000节以上,每学期开展各级各类专项与主题督导达20余项,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扎实推进督导工作,本学期,学校制定了《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督导工作推进方案》,在原有督导的基础上,更强调有效反馈和及时整改。

一、建立三级队伍

我校督导工作由党总支、行政、教师发展中心牵头。校级督导专家队伍包括学校聘请的校外专家、各学科组长和常务组长、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学部督导专家队伍包括各学科组长、备课组长;学科督导队伍包括校外专家、学科组长等。

二、落实三类督导

我校督导形式包括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个别督导。综合督导是多方位、多层次的督导,包括对学科组和备课组教研情况的督导。专项督导是就某个主题进行的专门督导。个别督导是指对个别教师或针对个别问题的督导。

三、做到及时反馈

我校“教师发展中心”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收集各督导专家在本周的《督导听课评价表》,并形成《督导报告》,提交校长室和各学部,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行为予以曝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教师发展中心下达课堂教学《督导反馈单》和《跟踪反馈单》。

四、确保有效整改 

我校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督导对象所在学科组长要指导、督促被督导对象落实整改意见;督导对象要针对问题,全面整改,对整改不力,不到位、不及时的,学科组长要负连带责任。凡屡督不改或改进不明显的老师,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