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读书笔记:
读《枪炮、病菌和钢铁》有感
---七年级 邱海燕
为什么要买这本书,是因为它的名字给我一些遐想,枪炮、病菌、钢铁这些风马牛不相及的名称因何能够串接在一起,甚至以此来解释人类文明的进程与文明间差异的形成呢?本着猎奇的心理,想看看作者奇异的视角和洞开的脑洞。但遗憾的是我深深的跌入了这个脑洞中,至今未能窥管豹之一斑。一直以来我们习惯了从政治史、经济史、英雄史观去研究历史,认为人性的因素和社会的因素决定了历史发展的进程和方向。我们让历史变得波谲云诡,如泣如诉,极富故事性。这本书给我一种全新的,不安的感觉,它企图告诉我一个无比悲惨的事实:自然科学可以不要历史这门学科,但是历史这门学科必须要依靠自然科学。揭示历史进程,不能简单地依靠政治事件,经济指标,文献资料来进行研究,必须要跨越很多学科包容很多学科来为历史研究提供丰富的探究方法。可是由于专业领域知识的缺失,使得很多材料我都无法理解。但正是这些无法理解的东西让我意识到历史的答案是多元的,应该从不同学科的角度给同一件历史事件以解释。历史不再是一门独立的人文学科,只有像本书作者这样博众家之彩,才能站得比较高,跳出一个小框框,才能看到跟明显的纹路。
选择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是人总喜欢追问一些终极的、宏观的问题:是什么左右了人类的进程?为何有些极为璀璨的文明会瞬间黯然?工业文明会在何种土壤中滋生狂长?作为后人, 我们也总是免不了要对发生过的历史作些“如果”的想象。比如中国人就常想“如果戊戌变法成功了中国如何”,“没有文化大革命又如何”,如“为什么日本能维新成功,而中国不能”。我记得学界经常有一种声音:历史是不可以假设的。但是不可以假设和想象的历史,就变成了一堆死知识,散发着酸腐之气,历史研究的价值又何在呢?这位可敬的美国学者站在了一个更高的位置上,企图用科学来解释我们的遐想,并且给了我们一个很激动人心的结论:“我很乐观,对人类社会的历史研究可以科学的进行,就像对恐龙的研究一样”,一个生命学的学者对历史研究的这份情怀就足以让人产生敬意。
下面简单的说几个让我触动的地方:一直以来种族,民族间的歧视根深蒂固。观念的存在根源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异。作者没有站在征服者的立场上,认为西方的先进是因为他们的天赋,是上帝的指派。而是认为不同的族群没有优劣之分,征服者与被征服者是在不同自然地理环境的生存中逐渐分化出来的。 如书中的“新月沃地”,这里有足够多但是容易驯服的大型哺乳动物,有容易被选择性改良的植物,于是,农业大规模发展,而人口随之增多,人口的增多导致了在固定概率下出现优秀人物的可能,于是新的技术被创造,发达的文明得以产生。而欧亚大陆地理上的横向扩展使得文明的传播相对便捷,毕竟在同纬度下同样的动植物更适宜生存,在这个过程中,非洲和美洲大陆不幸在地理上呈现纵向扩展,这样不但纬度的不同导致了文明传播的困难,而且如非洲撒哈拉这样的天然屏障使得即使在那些大陆上出现了先进的技术也只能缓慢的拓展。
接着便是欧亚大陆相对其它大陆“征服性因素”的积累,由于农业和畜牧业的发达,人与牲畜的接触增多导致了高致命病菌的产生,在一次次瘟疫中,旧大陆人的免疫力不断提高,而病菌的杀伤力也不断增强,而此刻新大陆的农业发展缓慢,甚至没有多少致命的病菌,而哪里人们的免疫力自然较低。终于,旧大陆准备妥当,他们带着极具摧毁力的枪炮,致命的病菌开始了对新大陆的征服。接下来的场景我们再熟悉不过了,欧洲人对非洲,美洲,大洋州的土著残酷的屠杀,而更多土著死于令他们惊恐的致命病菌,最后,旧大陆的人牢牢占据了新大陆,一出悲壮的征服史落下帏幕。
作者反对所谓人种有优劣的种族观念,运用自己在新几内亚做田野调查的经验,和所谓“落后族群”的先进发明,表明人种的智力差异微不足道,很多“蛮族”是本地区自然条件下的专家,但由于地理的限制却不能发展出当代主流的西方工业文明。他强调族群互动,不论是贸易、交流和战争,都是物质交换和技术学习的方式,而在这一点上欧亚大陆再次因为其走向、地形和物种而占得先机。例如,火枪很早就出现了,但广泛使用是在欧亚交界的阿拉伯人和中世纪欧洲国家,因为他们在对外征战中见过其威力,而方便其对外征战的是欧亚大陆的东西陆轴走向。而十六世纪的日本也会做火枪,但一来武士阶级的保守文化,强调武士刀和荣誉感,二来日本孤悬海外没什么征伐,结果自己放弃了火枪,最后在1885年被佩里舰队打开国门,才重新认识了枪炮的威力。至于美洲、非洲和澳大利亚族群,受限于文明水平,连金属器具都无法掌握,遑论枪炮了。又比如,轮子的雏形在欧亚大陆和中南美洲都早早被发明出来了,但欧亚大陆得益于横向的大陆轴心和相对比较平坦的地势,既有贸易与战争的需求,又较早驯化出吃苦耐劳的牲口,因此轮子很快被用于各种车子。而中南美洲一方面地势崎岖、交通不畅,另一方面本地没有驯化出什么力气够大的牲口,墨西哥地峡又阻碍了唯一较有耐力的骆马从中北美洲山地向南美洲传播;结果直到今天,考古学家在南美洲发掘到的唯一有轮子的东西,是印加帝国的小工艺品。
这本书给我最大印象的还是它思考问题的角度之独特,比如它对中国在近代的落后的解释可能更令人惊讶。原来我们一直洋洋得意的“统一”竟是导致其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书中说,中国在近代落后“因为中国是如此执着的一个中央集权。而欧洲走出中世纪却是因为欧洲是如此吵闹不已,打来打去的一盘散沙”。初见时感觉骇人听闻,细想还是可以理解的。中国统一专制的体制使得一项新技术一旦被禁止或排斥就可能永无出头之日,关起一扇门就阻止了一个民族的新鲜空气。而在诸国众多的欧洲,即使一个地方被排斥的技术另一个地方也可能继续使用,从而使得一项足够优良的技术或者制度有足够的时间空间显现出它的优势。正因为是一盘散沙,所以不会所有的门都在同一时刻关闭。总是有光,总是有希望。
这本书是对英雄史观也是有毁灭性的打击,因为正规的历史学里面,学者们花了很多时间来讲解研究历史中的一个个强人,亚历山大大帝,拿破仑,希特勒,佛,哥伦布,等等等等。但是用作者的方案来看,这些强人不过是出现于合适时间合适地点有着合适的才能的人而已,如果他们没有出现,世界历史的进程基本上不会有太大改观。因为“环境”早已在那里了。谁来演这场戏都没有太大的关系。
(七年级 王岚)
《新民说》是梁启超1902年到1906年间写成的论文合集,共分二十节,以“新民”为核心论述何为新民以及新民须具备的素质,展现了处于社会变革之际的梁启超的思想变化。梁启超秉承先贤们的历史责任感,以自由和民权为思想旗帜,在风云变幻的时代里寻找着救世良方。其中《论自由》一篇不仅是关于国民性改造的重要启蒙著作,也是“当时历史中最有震撼力的自由主义政纲”。
梁启超早年接受儒家传统教育,戊戌变法失败之后避居日本,广泛接受西方学术思想,其思想面貌、知识结构、学术风格发生了很大变化,突出表现为其自由主义的复杂性。“梁启超的自由思想,既承袭了儒家思想的传统,又吸收了康德的自由意志理论和卢梭的自由主义思想,同时还含有密尔自由主义的成分以及日本明治思想家关于强者自由论点,所以表现出各种思想学派糅合杂陈,错综复杂的特点。”梁启超的儒家思想之深重不言而喻,《新民说》的“新民”二字即取自儒家经典《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止于至善”,而其认为“新民”在“自明其明德”的基础上,“又当推以及人”,即个人在自我道德达到至善之时,更应肩负历史使命感与社会责任感,做到“兼济天下”。除此之外,梁启超在论述心奴隶之种类时提出“勿为情欲之奴隶”,即是教人克服自我的欲望,使心灵不为躯体所役使。这种通过克己到自由再到治国平天下的逻辑推理没有超出儒家修身为本、内圣外王的思维模式,同时也兼具佛教的苦行禁欲之意。梁启超东渡日本,日本通过明治维新跻身帝国主义列强,实现了“民族上之自由”,因而日本明治思想家关于强者自由的论点在梁启超的论述中也是多处可见。“勿为古人之奴隶”、“勿为世俗之奴隶”、“勿为境遇之奴隶”皆是要教人冲破历史传统、现实境况以及天道命运的桎梏,对一切权威和教条做出判断裁决,成为强者,实现个体与国家的自由。梁启超将“人人自由,而已不侵人之自由为界”作为自由的“极则”,在此基础之上论证个人自由与团体自由的辩证关系,要求人人服从法律以达真自由,这一点是受密尔自由主义的影响。
梁启超写作《论自由》正处于清廷颓败,中国面临亡国亡种之时,因此其宣扬自由的目的不可避免地直接指向救亡图存,其自由主义具有明显的实用性。梁启超在一开篇即提出“不自由毋宁死”为“欧美诸国民所以立国之本原”,将自由看成是历史发展的原动力,其自由论目的不言而喻,是想以自由为口号来唤醒民众,以自由为武器来武装民众,进而以民众的觉醒来促进国家的觉醒,以达到振兴国家,挽救民族危亡的目的。此外,梁启超在论述自由的六大问题之时,将目光集中于参政问题与民族建国问题,体现了以梁为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强烈的民族危机感紧迫感。资产阶级意识到“人民无权,上下相隔”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本原因,因而他们迫切要求以自由之名实现参政与民族建国。梁启超在论述个人自由与团体自由之时,高呼团体自由高于个人自由,“真自由者必能服从”。实际上其倡导自由的根本出发点是为利群,“群”是指国家、民族,有利于国家民族是梁启超倡导自由、改造国民的最后旨归。“梁启超的确从未将个人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但这种批判的否定态度完全不是出于纯粹的理论立场,而是出于现实政治的实践需要。”亡国亡种之际,大力宣扬个人自由确有不妥,但是过分强调团体自由,极易成为居上位者用于压制民众,实行专制独裁的借口,而这也成为梁启超自由论的一个潜在问题。梁启超自由主义的实用性从根本上导致了其对于西方自由主义理解的偏差,在论证除心奴时提出“克己”方能“自胜自强”,从而获得自由。这一论断将精神自由与欲望勃发相对立,“梁在有关国民的描述中经常倾向于将西方个人的自由等同于克己和束性···梁从克己意义上来理解个人的自由,主要是为了公民实现其社会义务”,也就是说梁启超的自由论非同于西方自由主义的学术性,而是来源于现实,并且直接指向现实。
梁启超所说的“新民”,是指有公德意识、国家思想、权利和义务观念,自尊、自治、自由的国民,强调唤醒个体的主体性,通过道德理性的自觉塑造来获得自由,这使其自由主义平添了虚幻性。梁启超所言自由是相对于国民性的奴性,他在1900年写给康有为的信中说道:“弟子之言自由者,非对于压力而言之,对于奴隶性而言之,压力性属于施者,奴隶性属于受者。”他在《新民说》中也指出:“自由者,奴隶之对待也。”梁启超的自由论以“除心奴”为核心,力求主体根据理性对一切权威和教条做出判断裁决,实现自主自决。这样的自由缺乏社会制度与经济基础作为根基,反而回归了儒家思想中阳明学派的传统。“自由终究是具体的权力,只有有了经济和政治制度的保证,自由才具有了真实性和实在性,否则就只能归于理想化和虚幻化。此外,梁启超在言中国现世之问题时,认为中国早已消灭阶级陋习,实现四民平等,对于劳工问题也不予关注,这些认识上的偏颇导致其自由主义的虚幻化,也使得资产阶级无法团结广大人民群众,从而使自己处于势单力薄的境地。
梁启超所论之自由,实为中国现实之产物,其自由主义兼具复杂性、实用性与虚幻性。事实上,梁启超的自由论在当时并未起到立竿见影的功效,但其冲决历史桎梏、新民育民的精神为后来者所继承,加速了中国国民的近代化。
八年级读书笔记:
读《社会学专题50讲》有感
--- 朱永斌
最近读郑也夫老师的《社会学专题50讲》,感觉他的学术很有特点,其中关于我活字印刷的故事给我印象深刻。如果不是在整理《梦溪笔谈》这本笔记小说把毕昇找出来,恐怕毕昇就永远默默无闻了。但我们知道宋代就发明了活字印刷术。活字印刷术为什么没有发生技术迭代,发展起来,以至于最后落得个边缘化结果呢?过去,我们看待这个问题,往往从技术的角度谈它。很多人会说,烧制的活字规格必须极其统一,字与字之间做不到严丝细缝,版面就会参差不齐;用蜡固定的时候,技术要求也很高,固定不好版面会凹凸不平。这种想法的逻辑是不严密的,一项新技术从刚开始的不好用,到技术成熟大众爱用,本来就要三步迭代过程的。第一个阶段,技术非常不成熟但潜力很大,对技术非常敏感的人,才能发现它的价值。比如1999年通用汽车公司生产的第一代电动车EV-1,充电一次只能够当天上下班,只有技术达人才才能看出它的价值。第二个阶段,可以使用但价格昂贵,无法量产或普及。早期的特斯拉电动车就是这种情况,其价格相当于中档保时捷,因此马斯克卖了6年,一共才卖出去不到20万辆。第三个阶段,技术成熟价格合理,产品能惠及大众。等到特斯拉3系电动车出现,价格上它与传统汽车差不多,但电动车的好处它都有,发布一周就订出去20万辆。
中国古代的活字印刷术实际上发展到第二个阶段就戛然而止了,到了明朝中期已经有成熟的铜活字技术,但直到清代印刷的主力还是雕版印刷。这是为什么呢?活字印刷好不好呢?首先我们要说说它的前身,雕版印刷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网上有种说法,说雕版印刷帮助中国古代社会完成了一次跃迁,我觉得这种说法一点也不夸张。我们知道,唐朝的《西厢记》虽是虚构爱情小说,可是人家崔莺莺的原型,是北方世族博陵崔家的小姐。如果不是家道中落,怎么也不可能和张生这种平民扯上关系的。唐代的世家大族为什么会没落呢?是科举制度的出现。印刷术的发明,推动了大量书籍的出版,降低了人们学习的成本,才使得科举这种新的交互方式得以发展。再从中国首都位置的演化来看,印刷术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更加明显。周、秦、汉、唐等朝代选择长安作为首都是明智的选择。长安位于关中平原,四面环山、易守难攻,不但水利粮食等资源比较丰富,而且民风彪悍,精良的士卒、优质的军马等军事战略资源都非常容易获得。一个政权的建立首先要解决打天下的问题,这可是高风险行业,为了激励斗志总要封官许愿。所以我们发现,朝代初期总会在长安附近形成一股强大的军功贵族势力,最典型的就是隋唐时期的关陇贵族。但到了王朝中期,国家面对的首要问题发生了演变,由打天下变成吃饱饭和巩固皇权。吃饱饭很好理解,长安以东部中原地区才是经济中心,首都靠近中原能更好解决经济问题。巩固皇权则更现实,皇帝不愿再被军功贵族包围着了,要去民间选拔人才制衡他们,而民间人才的预备队是中原的富家大户子弟。除秦以外,以上朝代的首都都在长安与洛阳来回变迁过。但是,这个问题到宋代就出现了彻底的解决,宋、元、明、清的首都都在中原地区了。因为印刷术的普及,平民子弟很容易就能读书了。知识的大传播意味着国家很容易选择从平民中选拔人才,人才多了逐渐弥补了地理上的不足。一方面豪族社会被摧毁了,另一方面更多的人才出现弥补了地理上的不足,中国的社会形态才从「豪族社会」跃迁至「古代平民社会」。活字印刷操作使用又灵活,一套就可是拼出所有图书,既然它是雕版印刷的2.0版,为什么就是推广不起来呢?一句话,需求不高。我们想想,印什么书会用到活字印刷呢?第一种,《四库全书》、《康熙字典》、《二十四史》等大型藏书。这类书籍民间买得起的人不多,也只有文渊阁、岳麓书院等机构需要几套,与其印刷还不如用手抄呢!有学者统计,明代文渊阁藏书中,手抄本数量远远超过印制版,占到了70%之多。第二种,《论语》《诗经》等四书五经教课书。这类书儒生是科举必修书,因此需求很大,但偏偏没必要用活字印刷。雕版等寿命很长,据北京大学郑也夫老师计算,一块雕版最多可以印3万次,这在今天印刷业都不算小数字。所以,印这种书雕版足够了。第三种,个人出版物。某个人写了一本书在当时发行量也不大,字数也不算多,手抄也解决问题。实际上中国古代手抄图书占到了51% 。以上说了活字印刷的优点发挥不出来,下面谈谈它的缺点。
刚才我偏偏不敢提大家常说的「活字印刷成本低」,实际上我们算一笔帐,会发现过去忽视一个对比。一方面,活字印刷多出了一个不小的工程量,即校版、活字,要完成这两步需要识字的工人。在古代识字可是个门槛,别说不一定能找到识字的工人,就算真的找到,工钱要的一定也不低。另一方面,雕版印刷实际上对工匠要求更低。刻字是不一定要雕刻工识字,在他们眼中只是刻一个图形。在明代印刷业发达的江南地区,久而久之就产生了刻工群体,有了师徒的传承,这些不识字的雕刻工的手艺越来越精湛,印的书越来越美观。这样一来一回,活字印刷的成本反而高的惊人。墙里开花墙外香,活字印刷却在欧洲遇到了春天。咱们明太祖朱元璋时期有个叫古腾堡的德国人,也发明了活字印刷却有着不同际遇。古腾堡有没有受中国活字印刷的启发,学术界尚有争论。我们放下这个门户之争,看看为什么「古腾堡活字印刷」就成功了。首先,归功于拉丁文就几十个字母、符号,这样校对、归位的难度比汉字大大降低了。其次,古腾堡优化了技术,进行了工序标准化。古腾堡制作了「古腾堡字母库」、手摇印刷机和专门的油墨。根据吴军老师研究,按照古腾堡的操作规范,一个人上墨,另一个人印刷,流水线作业一小时能印刷出240张美观大方的书页。最关键的是,古腾堡活字印刷不是孤立的技术发明,而是围绕技术展开了一系列社会再分工。古腾堡本人就是出版商,发明这项技术后,他和徒弟们带着轻便的印刷机走向欧洲各个城市,一边寻找投资,一边印刷书籍,短短20年这项技术就在欧洲迅速推广了。赚到几桶金后,出版商们就愿意花高价培养排版工人,虽然拉丁文字母校对要简单一些,但会识字的工人效率更高,因此欧洲第一次培养出有文化、懂写作的产业工人群体。同时,出版商们为了赚钱,开始寻找有写作能力的作家写书。出版商先给作家一笔稿酬,让他们专心创作,「约稿」这种商业模式诞生了,职业作家随之慢慢兴起,出版商也有了源源不断的「原料」。在欧洲,由于古腾堡印刷术的推广,图书数量迅速增加。下层民众可以直接读到《圣经》和其他著作,罗马教廷的信息不对称一下子就被打破了。所以欧洲后来的宗教改革、启蒙运动,都和古腾堡活字印刷术有关我们回过头来看古腾堡的成功,古腾堡的创造力未必高过毕昇,但不同的是古腾堡发现了需求,并利用周边系统进一步推动了需求。我们纪念毕昇,还是因为打心底里的尊敬他。雕版印刷,不就是一块木板反着刻,然后抹点油膜,把纸往上一盖吗?可中国的工匠们根据外国传来的印章技术和拓碑技术,过了几百年才发明出来的。婴儿恒温箱是妇产科医生斯蒂芬·塔尼逛巴黎动物园,受到小鸡孵化器启发发明的。它的出现使重过轻的新生婴儿死亡率从66%降为38%。每一个数字,都是一个人的生命。所以,回到很多创新的原点,你才知道那有多么不容易。而且我们相信,一项技术一旦逻辑对了,技术的迭代速度是难以想象的,它们卷土重来的速度比你想象的要快得多。今天我讲活字印刷的故事,讲毕昇和古腾堡不同的际遇是想强调一个道理,任何时候不要忘记,只有需求才能决定价值。
《大国宪制》读书交流
王利娟
今天与大家分享交流的书目是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苏力教授的《大国宪制》。关注到这本书是在暑假时,当时《罗辑思维》上有17期介绍与这本书相关的内容。因比较好奇这本被罗振宇高度评价的书里到底讲了些什么,就在网上购买了此书来读。这本书资料详实、逻辑缜密、语言严谨,为我们从中国内部看待中国提供了新的视角。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
作者简介
本书作者是苏力,即朱苏力,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天元讲席教授,长江学者。祖籍江苏,1955年愚人节出生于安徽合肥。少年(1970年)从军,再当工人;1978年恢复高考后,复员军人进了北大法学院,获学士学位;1985年读研期间,赴美留学,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1992年起任教北大法学院至今。先后独立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个人独著、文集和译著20余种。罗振宇称苏力为中国顶尖的法学家之一,也有人将苏力比喻为法学家的“东邪”,离经叛道,不安世俗,且博学多才。
书名解析
本书名为《大国宪制》,副标题是“历史中国的制度构成”。
这里的“大国”,不仅是指地方大,人口多,而且还得有超强的组织性、内部的认同感、崩溃了之后还能再次复原。这本书中分析的就是中国。
“宪制”不是宪法。“宪制”和“宪法”英文都是Constitution,但这两个词的意思却完全不同。严格意义上的“宪法”这个词,是在美国独立之后才出现的,是指一个国家能写出来的,关于文化、思想、政治、军事的总条款,比如《美国宪法》。但“宪制”不是指任何确定的条款,而是在说怎么用一系列制度、观念、习惯、道德、文化去构造,去建成一个国家。这些东西的总和,叫做宪制。(即“宪制”一词用的是Constitution的本意“构造”、“构成”)
“宪法”和“宪制”最大的区别在于,宪法记录的是一个静态的条款,是一种已经确定的事实。而宪制的重点,不在于那些已经确定的结果,而在于在这一结果出现之前,我们遇到的问题,找到的方法和付出的努力。
《大国宪制》主要是讲我们中国这样的大国是怎样建构起来的。书中研究了为了建构中国这个国家,所要进行的一系列制度设计,包括在政治、思想、文化、军事、经济等等各个方面的制度设计。中国人的祖先是怎么把那么多散碎的个人、细碎的社会组织,拼接在一起,完成一个统一大国的构造。把这个过程梳理清楚了,我们才知道,中国今天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未来的中国,可能会是什么样子。
主要内容
(一)讨论中国宪制问题的必要性
本书虽然讲历史中国,却不是史,而是论。作者“拧干了史实中的时间因素”,对历史中国的制度建构进行理论分析。作者在这本书中,提出了一个我们因为习以为常而忽略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作为一个政治实体的中国,究竟是怎么形成的?
我们都知道,中国至少在周朝的时候,就形成了成熟的“华夏文化圈”,然后过了几百年,秦朝完成了“华夏文化圈”的政治统一。今天我们再回看这段历史,会觉得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但是,只要观察一下世界上的其他文化区域,就会发现,单一文化区并不可以天然地孕育出国家。比如,“古希腊”就从来不是一个政治实体,而是由无数个城邦组成的地理文化区。同样,罗马帝国在兴盛的时期,虽然有统一的政治实体,但是并没有相应的文化圈,所以罗马的最高宗教场所才叫“万神殿”,里面供着许多神,这些神并不是一个体系,而是分属于各种文化。而等到基督教将欧洲文化统一的时候,罗马帝国已经崩溃了,虽然历史上出现过很多尝试统一的人物,比如查理曼大帝和拿破仑,但是都不成功。所以,为什么欧洲那一端是众多林立的国家,罗马帝国解体以后就再没能统一过,而东边中国这一端虽然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但整体上却一直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呢?
过去有一个很广泛的解释,就是说中国的地理环境,比较容易实现政治统一。中国北有草原,东、南有大海,西南是青藏高原,西北是沙漠,内部空间封闭,利于统一。但如果细致地分析,就会发现中国的地理环境,不仅不比欧洲好,还可能更恶劣。比如,欧洲最大最高的山脉是阿尔卑斯山,而在中国境内,像喜马拉雅山、昆仑山、祁连山等山脉不知道比阿尔卑斯山高多少,太行山、巫山、五台山,也都跟阿尔卑斯山差不多。论河流的话,中国的长江、黄河都是世界排名长度前五的河流,而欧洲的第一长河伏尔加河和第二长河多瑙河,在世界上都排不进前十。
所以,中国地理环境比欧洲地理环境更容易统一的说法,不成立。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中国得以在较早的时期就形成了统一的政治实体呢?
(二)多难兴邦——中国这个大国形成的基础条件
我们学习古代史知道,在小农经济的条件下,自然趋势,就是大家分散成一个个小部落生活,没有必要建成大国。那为什么独独在中国,出现了超大规模的国家呢?这就要看中国人祖先面对的独特的生存压力,从历史中找原因。作者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黄河,第二是草原。
我们先来看黄河。由于黄河含沙量较高,历史上黄河多次引起决堤,甚至改道之类的水灾。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两千多年中,黄河引发的水患高达1600多次,其中26次改道。每一次水灾都有会造成几万人、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人受灾。如果要治理黄河,就必须在很大的地理范围内协调、组织、指挥人力和物力。必须依赖强大的政治实体的力量。这也是促使中国形成统一政治体的主要原因。
我们再来说草原。在长城以北的地区,因为降水量不足,无法进行农业耕种,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只好采用游牧的方式生活。这种生活方式有个特点,不仅单一低效,而且极不稳定。马、牛、羊从出生到成熟的过程,远比水稻、麦子要复杂和漫长,同时草原上气候恶劣,一场瘟疫或暴风雪就能造成大规模的牛羊死亡,所以,草原的生活是极其困难的。物资不够怎么办,只有抢,而被抢的就是中原的农耕区。所以,中国在过去几千年中,一直面临着来自北方的强大军事压力,比如匈奴、突厥、蒙古等等。这种军事压力,异常的强大。面对这样的军事压力,农耕民族要想形成战斗力,就必须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就必然要组成一个强大的统一政治体才行,否则靠一两个诸侯国,是抵挡不住草原骑兵的。秦始皇统一中国的时期,也正是匈奴的军事力量不断增强的时期。
总之,治理黄河,让中国人形成了超强的、跨地域的国家权威;为了对付游牧民族的安全威胁,让中国社会的组织能力早熟。虽然草原和黄河这两大原因,都是地理因素,但是,这种地理因素可不是地理决定论。不是说北方有草原,中原有黄河,就是促成中国政治统一的原因,这个原因,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最开始生活在中国的人,不会觉得北方有什么麻烦,因为草原上也没几个人,也不会觉得,黄河很可怕,因为人少的时候,土地有的是,水灾来了也好躲,实在不行,我离远一点。这个问题不是马上就显现出来的,而是随着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不断升级的结果,中国这个大国是一点点地构建出来的。
(三)具体宪制问题分析——以宗法制度问题为例
我们虽然知道了促成中国政治统一的两大基本原因,但是,有原因不一定有结果。欧洲虽然不用面对频繁的水灾,但是在面对游牧文明入侵的问题上,和中国的情况是一样的,那为什么欧洲仍然无法完成统一?所以,我们就来看看,在形成统一的政治实体,也就是进行国家建构的过程中,有哪些困难,中国又是如何解决的?
一个国家,想要成立并长久地持续下去,不是解决一两个大问题就可以了,而必须解决一系列的具体问题。我们的祖先针对当时中国社会生活条件,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应对,虽不能说是最好的制度,但一定是最适合于当时的制度。因这是一本全面讨论传统中国宪制问题的书,所以书中涉及的领域非常多,作者在书中详细分析了家庭伦理、军事安全、行政区划、度量衡、经济模式、语言文字、科举制、皇帝等十多个重要的宪制问题。因篇幅和时间有限,这里,我只和大家交流宗法制度和军事安全制度两个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国家的基本制度——宗法制度。作者分析了宗法制中“嫡长子继承制”、“官僚制”、“分封制”和“礼制”之间的逻辑关系。
“宗法制”,就是家国同构,用血缘为主要纽带来组织政治结构。在远古时代,生产力水平很低,生活环境危险困难。大家推举家族或部族内有能力的人来担任首领,所谓的权力,在当时更多地是一种责任。面对环境的压力,一旦任领导人去世,接任者必须能立即上手,当时对继任者的要求是“备胎”,而不是“接班人”,一般实行的是“兄终弟及”。
为什么中国农耕民族的祖先,在周朝的时候,会从“兄终弟及”变成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呢?作者认为,与“兄终弟及”相比,嫡长子继承制更加适应大型政体,因为他能保证超大型国家的政治稳定。首先因为嫡长子就一个,非常好确认他继位的合法性;其次父死子继,两代领导人之间岁数差的比较大,统治权转移的频率就低得多;再次,嫡长子继承制也约束了在位的统治者,他不能随心所欲地挑选继承人,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野心家钻空子。中国宗法制度严格区分了上下尊卑远近,分配了不同的权力。之所以分得清楚,是为了维护和落实嫡长子继承制,让权力和财产的传承,特别清晰。
嫡长子继承制有千般好处,但是它带来的新问题是,统治者的水平高低只能靠运气,谁也保证不了他一定聪明能干。补救办法就是官僚制,用一批组织起来的政治精英来辅佐君主管理国家。嫡长继承制还制造出另一个严重的、必须解决的政治难题,那就是如何安置相关的亲属。这方面的制度安排就是“分封制”。最典型的就是西周。周天子确实是把自家子弟派到各地,创设出了诸侯国。诸侯到了各地,按照分封制的原则,在家族内部把土地、民众也一层层分封下去,这就是完整意义上的封建宗法制。所以说,西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模有样的大型国家。
分封制带来的新问题是,虽然大家都是亲兄弟,但分封出去以后,过上几代,繁衍出来的众多后代,血缘关系日渐单薄。于是,我们的祖先创造出了“礼制”“周礼”。如按照严格的等级尊卑举行复杂的祭祀祖先典礼仪式和日常生活中家族的各种称谓等等,通过外在的礼仪把它固化下来,不断地强化。这就是“周礼”对于构成一个超大国家的作用。
结语
苏力教授《大国宪制》这本书让我们跳出原先的历史认知和格局,从中国内部角度来重新审视我们的国家和历史,非常值得大家去进一步阅读原书。
读《显微镜下的大明》有感
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张晓明
我比较喜欢读马伯庸的文章,马伯庸1980年出生,是一个实力派作家,有“文字鬼才”之誉,他创作的作品很多,不拘泥于一种风格。如果你不是对历史很感兴趣的话,他的《古董局中局》你肯定喜欢。如果你喜欢科幻作品,那么《寂静之城》也许很和你的胃口。马伯庸的文章充满着奇思妙想,语言亦庄亦谐,庄而不致严肃,谐而不致油滑。作品的情节轻松有趣,甚至有点恶搞,但背后往往有详实的资料作为支撑。
马伯庸不是一名历史学家,但是却是一位很注重历史纪实的人,被评为沿袭“‘五四’以来历史文学创作的谱系”,《显微镜下的大明》这本书不是小说,是历史纪实,读这本书有一口气读下去的欲望,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现将读这本书的感觉写下来。
首先,名字的魅力很大。说起明朝,写关于这段历史的人也很多,比如脍炙人口的《明朝那些事》,可是这本书吸引我,让我再度关注这个朝代,是它的书名《显微镜下的大明》,读完这边书后,我才真正明白起这个名字的用意,这本书里的人物职位非常的卑微,他们是市井中的普通小市民和基层公务员,而不是居于庙堂之上的高官和皇帝。例如,《谁动了我的祖庙》中的主人公是村里罗姓人家的族长,村里寺庙的方丈佛熙和镇上管理宗教事务主任法椿。在《胥吏的盛宴——彭县小吏舞弊案》一文里的人物都是县衙里的“胥史”和“役”,用现在的话说,他们就是县政府里的合同工和临时工了。在《笔与灰的抉择——婺源龙脉保卫战》里涉及的人,用现在的话说,他们就是县高中部校长和学生,县长和那些以挖石灰石为主营业务的小微企业老板、个体工商户等。但是从他们的故事里,我们看到的是整个大明王朝的运作模式。所以,正如马伯庸本人在序言里说的,“它就像是一台显微镜,通过检验一滴血、一个细胞的变化,来判断整个人体的健康程度。”只有清楚这些最基层的的政治生态,才能明白庙堂之上的种种抉择,才能明白历史大势传递到每一个神经末梢是的嬗变
其次,这本书的语言很有魅力。一般的历史书语言往往过于艰涩,特别是阅读原始资料,文言文让很多人望而生畏,读不懂甚至不愿意读。而历史演义的文章,确实有趣,可是读完后读者又得告诫自己只能笑笑而已,不可信的,一堆稗官野史而已。但是这本书,虽然作者在序言里开篇就强调,“这本书不是小说,而是历史纪实”,可是我们读起来还是那么的朗朗上口,欲罢不能。例如《学霸必须死—徽州丝绢案始末》,作者自己把这桩案子如何而起、如何演变、如何激化成民变,又如何收场自己亲手整理起来,读者看到的不是一个个零散的资料,而是像讲述故事一样慢慢的娓娓道来。作者的语言易懂不晦涩,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能看到每一笔银子怎么分摊,具体到每一封状书怎么撰写,具体到民众闹事、官员开会的种种手段,具体到各个利益集团的辩论技巧,非常的接地气,宛如读者就在现场亲身经历一般,这虽然是一项不公平的税收政策,但是我们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
作者通过丰富的细节来考查某一个切片,某一个维度。例如《谁动了我的祖庙—杨干院律政风云》也是这样,这个案子是关于歙县一桩民间庙产争夺的案子,通过几个平民的视角,见证了明代司法体系在基层的奥妙运作。
最后,作者的敬业精神让人佩服。我是一名历史老师,但是对于古代的各种细节制度也是望而生畏的,太多太复杂与繁琐。但是这本书,作者就很注意细节。我们都清楚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在中央废丞相、中书省,权分六部,六部包括吏、户、礼、兵、刑、工。明朝比较特殊,开国在南京,靖难之役后朱棣即位,为了加强对北方的控制,防止蒙古军南下,迁都北京,但是南京也留了一套新政班子,采用的是两京制,也就是北京的中央机构设置啥样,南京就啥样,但是明眼人都知道南京那里的设置肯定是徒有虚名,因此我们想老百姓要告状肯定是进京告,电视里也都这么演的,但是作者没有写这人云亦云的事情,他自己经过了考证,原来南京的户部要负责江南的税收,颇有实权,因此在丝绢案里老百姓告状去南京告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其实从这个细节问题我们可以看出,作者阅读了大量的资料和研究论文,这种敬业精神令人佩服。
马伯庸先生用他的妙笔,写出一个个丰富多彩的故事,给众多热爱历史的读者也普及了历史知识,让史学研究走进大众,这确实是一本精彩的书,值得更多的人阅读。
读书笔记
--读《我们台湾这些年》有感 李晓娟
选择这本书来读,有两点原因:一是本学期工作比较繁忙,担心太专业的书籍坚持不下去;二是作者以平民的视角讲述历史,显得更真实切近生活,避免自己陷入时常怀疑自己学到知识和偏见哪个更多的漩涡中。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台湾已经有了部分的了解,但是局限于公开的新闻报道,绝大部分的内容都带有一定的宣传和引导的目的,而这本书则是从小市民的角度去感受台湾的大小事件,同为不同地区的小市民,不免会更亲切。作者是一个70年代末的台湾人,跟我是同龄人,他以一个台湾平民的视角,讲述三十多年来台湾现代化进程中的大事件与小八卦,台湾老百姓最真实的日常生活和悲喜人生,用平凡人的角度描述着自己三十多年所经历的一切,用一种常人的语气来讲述自己身边的事情,用一种朋友之间交流的方式告诉读者一个普通台湾人眼里的台湾。顺着作者的文字,慢慢了解台湾的政治、经济、文化、民俗、教育、娱乐,还有那些平常人的平常生活。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关于台湾荣民的叙述。荣民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台湾“荣誉国民”的简称。他们是随国民党退守台湾去台的60万士兵,随着台湾实行义务兵役制,这些人逐渐的被本省新兵取代,他们退伍后,由于在台湾没有亲人,很多人因很小就参军,身无长技,退伍后如何谋生成了很大的问题。
荣民是一个不幸的团体,他们1949年随蒋去了台湾,最开始的“三年反攻”即可与家人团聚的希望在漫长的40年等待中落空,曾经的“战时授田证”逐渐都被换成一定的金钱补助;他们在军营中不准婚配,从军半生后难以成家,不少人孤老终生;他们退伍后因为语言等问题难以融入社会,很多都是在台湾开路造桥垦荒,或从事着扫大街等工作;他们年少参军,为台湾奉献一生,但是却被社会遗忘、歧视和淘汰。
到了80年代,随着两岸关系的缓和,“回家”成为荣民的共同心声,1987年,荣民集体游行、请愿,请求回大陆探亲,一名荣民胸前的牌子上写着两个字“想家”。有人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写?他回答,“我离家快40年了,我不愿死在外面,我想回家!”当40年后终于有机会回大陆探亲,这无疑会出现更多伤心的情景,有的荣民父母已不在人世,有的荣民在台湾结婚后,而大陆的妻子却还在苦苦等待。
时代影响个人,愿不要再提战争时刻军人才可以享受所谓的特殊待遇,因为战争时刻军人可能就没有机会去享受这些了。
读完本书,有两点感受,一是这些年,原来大家都不容易!二是台湾30年来的社会巨变,也不亚于改革开放30年的大陆,只是因为历史原因才让我们彼此对彼此都产生了陌生感,彼此成为陌生的熟人。然而从廖信忠的这部书里,我们惊异地发现多少情景和事件,包括诸多的感触,仿佛感同身受般,了然于心,会心一笑。不管历史走向何方,生活还将前进,我们依然血浓于水!
读《课堂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有感
宋发军
再一次打开吴非先生的书《课堂上究竟发生了什么》,细细品读每一篇文章,又产生了不同的感悟。
吴非先生强调的“课堂”,人们有什么样的认识,为什么要教、为什么要学,怎么教、怎么学,一直以来都是我们一线教学教育工作者的活动核心。课堂虽不是我们全部,却占据了我们的核心,知识的传承大多数也都是在课堂中完成的。
当教了十几年书之后,回头看一看自己的教学历程,学生在读了十几年书之后,回过头来看看自己的课堂,突然萌发了一个想法:课堂在人的一生中究竟有着怎样的位置?在课堂上,有时候会想:这些少年,这些未脱稚气的青年,现在他们坐在这里,几十年后的某个时刻,他们的思绪忽然飞回童年的课堂、青春的教室时,脑海中会闪现什么样的瞬间,会出现怎么样的场景,会有怎样的感叹?
课堂在教师的一生中,扮演了主阵地的位置,一个教师的教学工作大部分都是要在课堂中完成的,在课堂中实践自己的教学理念,在课堂中实现自己的教学目标和任务;课堂在学生的一生中,扮演了主阵地的位置,大多数知识的学习都是在课堂中完成的,通过一节节课堂,孩子完成了知识的积累,学会了考试的答题技巧。课堂成了新老两代人完成知识传递的场所。
但是,我想课堂是人的课堂,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首先都是人,我们的课堂存在的前提就是人的存在,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不应当只是没有温度的知识的传递,更应该有“人的教育”。老师不能眼中只有“课”而无“人”,学生眼中也不能只有“知识”而无“人”。那样的功利的课堂和平庸的课堂一样都是没有价值的,所培养的学生也就成了没有情感的机器人。而这样的课堂,现在在我们的社会中,大量存在着。每一天都在不断的泯灭人性,摧残着少年。
如何改变呢?在不能改变社会大环境和教育体制评价的背景下,教师的个人价值追求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做一个心中有“人”的教师,他的自由思想照亮教室里年轻的心,每节课都是生命的脉动,用生命激情点燃的课堂,会成为学生心中的永恒的记忆。
教师的一节课,在人生中仅仅是一滴水,但是,每一滴都是重要的。
读《家书中的百年史》有感
——张海鸥
《家书中的百年史》是部近来我所阅读书籍中让我震撼的一本书,视角细腻,情感动人。以“家书”的形式,通过时代变迁中的知识分子群体展示中国百年沧桑巨变,勾勒一个家族五代人的命运图景,作者萧功秦,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专业的历史研究者,此书值得推荐。结合当下的教育,笔者感触良多。
一.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最基础的单位。随着时代社会的发展,家庭的功能也在发生着变化。教育功能:由于优生优育,社会生活压力,科技水平的发展等,家庭教育的功能日益凸显;情感功能:家庭人员构成简单化,择偶标准与要求的变化,让构成家庭的成员更关注情感的需要,注重生活质量,情趣相投,志趣相当,所以离婚率开始升高,家庭作为情感纽带凸显其作用;休息娱乐功能:现代生活的高节奏,生活的压力让家庭生活更加追求质量,理想的家是生活的港湾,是能够让人放松的地方,所以家庭生活日益丰富化,追求多姿多彩。
在人的生命历程中,家庭教育是基石,是起点,所以今天特别关注重视家风建设。这本书中介绍的家庭在跌宕起伏的沧桑巨变中延续发展,就是家风、家族精神的传承。
二.“家”就是现代史
作者在书中以“家书”形式定格个人与家族的成长史,每一个时期家庭的变化均有着浓郁的时代烙印,家成为特定社会政治形态下鲜明的汇聚体,作者的家成为过往历史记忆的“家”代表的存在。提示着我们珍惜当下,把握时代脉搏,顺应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家要与时俱进,理想信念追求顺应时代发展。在日常生活中关注成员成长变化,适时记录发展变迁,关注身边的历史,生活中的历史。认真规划好过好自己“历史”!让自己发光发热,发挥应有的价值。历史即“我”,“我”即历史,要有这样的观念与意识。
三.文史素养的重要性
作者的家族“家书”中体现着浓厚的忧国忧民的情感,真情的流露,文字语言功底的深厚,尤其彰显着人文素养。反观今天,随着高科技的发展,交通通讯技术的发达,书信往来正逐渐退出人们的日常生活,快节奏的生活滋生诸多网络化的语言,人们更是交流日益减少,电子大屏充斥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直观形象冲击着人们的双眼,深层次的思维在减少,有的甚至出现面对面网络交流,语言与书写日益弱化,内心情感淡漠,各种精神疾病日增,这些或许是笔者的危言耸听,笔者也希望是,但是这本书中浓浓的情感不断冲击着笔者心中的柔软,让人很是羡慕还念旧日的时光。
以上是笔者粗读此书的小小感悟,好的书值得一读再读,《家书中的百年史》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九年级读书笔记:
学史的三个境界
——读《史料教学的理论与实践》有感
初中历史组 刘妍妍
佛教禅宗史书《五灯会元》中曾记载,唐代禅宗大师青原惟信语:老僧三十年前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即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休歇处,依前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
在读史学史的道路上我也经历了这么几个阶段。最初接触的都只是一些零碎片段的历史故事,我发现对于同一个故事,往往会衍生出很多不同的版本,于是心里疑惑,到底哪种是真的?刚刚踏入历史系,第一次系统的学习历史的时候,我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解开这个疑惑,找到那个我认为存在的历史真相。所以每次谨慎的打开历史教材学习的时候,头脑中就会不断的回响起动漫中名侦探柯南的一句名言“真相只有一个”,于是我只接受教科书中对历史事件的描述,进入到学历史的第一个阶段:“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可是当我接触到越来越多,不同的史料的时候,当我阅读了不同人史学作品时,我发现自己还是太天真了。我越想要追求那个唯一的历史真相,越会发现更多的不同的相关记载。那些摆在我面前的史料,那些对同一份史料的不同理解,让我无所适从。即使史料是真实的,不同角度的解读也会让事情变得扑朔迷离,于是我进入到了学历史的第二个阶段:“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此时的我,怀疑一切我说看到的。
就在此时,我阅读了何成刚著的《史料教学的理论与实践》一书。
应该说,打开这本书是为了我的一个课题。因为我本人此时所具有的一些怀疑精神,让我对无法与教材中的一些理论达成共识,由此也影响到了我的教学工作。我急切的想寻找一个解决目前困境的办法,或者说一种疏导途径。
这本书也是一个课题的成果。书中不仅告诉我们如何对待史料,还对如何运用史料进行教学给予了相应的指导。
书中说:一个有效的教学策略就是师生共同回到“历史现场”,尽量地接近历史的真相,以获取更多有价值的历史知识。惟有如此,学生才能在“过程与方法”中提升历史思维能力、形成正确的价值观。而要回到“历史现场”,就必须借助于史料教学。(p2)
前几年受到电视上泛滥的穿越剧的影响,我喜欢在课堂上搞穿越,编故事,以为这样可以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却在热衷编故事的同时,忘却了故事的真实性。而这段话告诉了我,在进行情景模拟的时候也要依托史料,不能架空历史。只有依托史料的回归“历史现场”,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历史思维能力,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书中关于如何了解史料,如何运用史料有四点认识,值得我们学习
第一,任何史料都没有免受怀疑的特权,作为附载大量史料的历史教科书也不能例外。当然,科学不怕质疑,真理越辩越明。用批判性思维分析史料看似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其实它更是历史观和教育观的问题。
第二,课堂教学中,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选取史料。史料的选取,应从多个角度入手(如文字的、非文字的,第一手的、 第二手的),精选各种具有代表性的史料,甚至观点相左的史料;节选加工时要保证其原意的完整性,并注明出处。如有必要,还可以适当地使用完整的、未经过节选或改编的原始史料。
第三,呈现史料时要做到客观公正,最好不要下结论,更不能妄下结论。分析史料时,注意史料中所使用的是模糊性词语“也许”“可能”,还是肯定性词语“一定”“必然”,以窥探史料中所隐含的立场。
第四,运用史料时还应让学生了解相应的历史背景,否则就难以真正理解史料,难以最大限度地挖掘史料的内涵,避免对史料进行支离破碎的解读或断章取义的解释,应鼓励学生批判性地阅读史料,不能人云亦云。(p15)
这几点认识,解决了我之前对于同一份资料为什么会得出不同结论的疑惑。也告诉了我应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更为我指明了,如何指导学生对所获得的史料进行批判性的分析和鉴别。的确“科学不怕质疑,真理越变越明”。我们的认识也会随着知识的积累,阅历的增加而产生变化。今天我们就有可能会对我们过去的某种看法产生质疑,明天我们也可能会否定今天我们观点。一切都会在变化之中。
有些史料是真实的,我们只是理解的角度和深度不同;有些史料可能在他产生之时就已经融合了一些不实的内容。而对史料的判断和鉴别本身就是学习历史了解历史所必备的能力。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思考,本身也是快乐的源泉。
这本书还在学习之中,希望在阅读之后我们顺利的进入到学史的第三个阶段:“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只是心境已然不同罢了。
读《曾国藩家书》之心得
陈述
我坐在古河畔的一爿小店中,呷茶入口,只觉醇厚馥郁,回甘悠久。望着小桥野渡,舟行如梭,波澜掩映于水杉翠竹荫下的屋舍,更远处的牌楼上,依稀写着:三河镇。
对于很多人来说,三河镇不过是个别具风情的古镇,倘若不是一百五十年前的一场大战,也许很少会有人注意它。而这场大战的一头,和一个颇具争议性的人物联系在一起,他的名字叫做曾国藩。
和大多数人一样,最早接触曾国藩,是在中学的历史课本中,那时,我们知道一个狠毒的封建大地主,率领着一支叫做湘军的部队,从湖南、湖北,沿着长江,恶狠狠地扑向长江下游——太平天国所控制的地区。但是,这支部队却遭受到英勇的石达开、李秀成等优秀奖领领导的太平军的沉重打击。曾国藩屡战屡败,多次投水自杀,更遑论他的部将在太平军面前是多么不堪。那时候的影视剧中,太平军也是光辉正面的形象,曾国藩一如既往地那么卑劣阴险。
随着时间的流逝,多元的文化日益兴起,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日益丰富,诸多历史人物的形象也不再单一刻板,而是日益变得生动饱满起来。不知从何时起,曾国藩忽然从一个镇压革命,手里沾满鲜血的刽子手和媚满媚外,卖国求荣的大汉奸,变成一个饱读诗书的理学家,开眼看世界的革新者,自我砥砺的最后一名圣人,一副对联更是给了他至高无上的荣誉:“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为师为将为相一完人。”
我们不需要纠结于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斯人已去,何须多议。但是作为一位出身低微但通过自身努力最终屹立在历史的巅峰的人,作为一个能将整个时代最优秀的人才汇聚在身边的人,作为一个改变了历史走向并影响身后数十年时代变革的人,作为一个被诸多名人大家所看重的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解读他,不去学习他呢。
无需鄙人多言,曾国藩早已火了二三十年,随便走进一家书店,都能翻出几十本关于他的书籍,他自身的日记、家书、心得早已风靡于世,时人更是从修身、齐家、治学、管理、处事等多个角度去解读他。笔者不才,更不能免俗,忝列于众位文化界人士之间,在早已汗牛充栋的解读曾国藩的文章中再添上几笔,只为表示一番对文正公的悼念追思之情。
有道是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大多数人一生中难免会遇到坎坷、波折,尤其是刚走上社会的年轻人,有时会碰的头破血流,苦不堪言。在下愚钝,虽不至哀毁骨立,却也曾愁肠百结。茫然若失时,只觉置身于愍默颓堑之间,踌躇在悲凉榛莽之境,夜深人静之时,间或惊醒,如芒在背,顾影自悲。也是在那时节,我深谙文正公遭遇所谓的“四堑”时的心境。他也是一个平凡人,他写文章一样可能文理不通;在职场上一样可能遭受到同事的嘲笑;在工作中一样可能困难重重。但他不怨天尤人,遇到苦难总是反求诸己,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以此完善自己。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曾国藩也是选择坚持,在战场上“屡败”,但他都选择“屡战”,通过多年的坚持,他终于战胜了敌人,也战胜了自己。那段时间,我的身边总会放着一部《曾国藩文集》,在他的身上,我学会了如何励志,如何坚持,如何超越自我,如何为人处世,如何追求自己的目标,如何实现自己的理想。终于,我从失落中走了出来。
“做官当学曾国藩”,做人亦何尝不能学习曾文正公。曾国藩给后人留下了一笔丰厚的文化遗产,而我自己也在曾公那里受益匪浅,我不敢独专,愿将自己的些许体会分享出来,与大奖共飨。有道是常听贤者言,如良师益友常伴随,无论从政经商,还是做事做人,就算无速成之功,终生也有参考、警心之效。
我轻轻呷茶入口,当年鼓角争鸣的战场,如今却是一片安静祥和,当黄昏的余华消尽,脚下的河水流溢着温馨的色调,古镇在渐渐溢满的苍茫中结束一天,古老的思绪也从青石上滑落,化作今日的静谧。
换一个角度看历史
——《疯癫与文明》读书有感
范裴裴
一、疯癫的起源
帕斯卡(Pascal)说过:“人类必然会疯癫到这种地步,即不疯癫也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疯癫。”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ievsky)在《作家日记》中写道:“人们不能用禁闭自己的邻人来确认自己神志健全。”
二、疯癫的定义
想象出另外一个不同的自己,说着不属于自己的话,表演出一些想象的情景,是不是疯癫?整天描绘不存在的事物或世界是不是疯癫?相信一个不存在的人,并愿意为他献出一切是不是疯癫?
福柯认为,疯癫是一种人的常态。他说‘自恋’是愚笨在其舞蹈中的第一个舞伴,一个人自以为有美妙的歌喉,其实他在七弦琴前就像个傻瓜。我也非常认同这种观点。我觉得人或多或少有一些疯狂。很多人会有强迫症,或者一些怪癖(疯狂的追星,收集某种东西,扔掉某种东西)。
三、人类对疯癫的态度
“从任何意义上看,这个世界在17世纪以前对疯癫是特别有友善的。” 中世纪前,疯狂是不常见的一种记录。中世纪即将结束时,随着可怕的麻风病结束,一些新的病症开始上了热搜,这其中就有疯癫。当时人民习惯称之为——愚人。很多作品提到了这种人,比如《愚人船》、《愚人讼》。福柯认为,此时人们开始排斥疯癫,但对待疯癫的做法还是温和而善良的。人们认为疯癫是一种愚笨的结果,就像无知的孩子无法控制自己行为一样。这种愚笨不是一种道德的问题而是“造物主存在的一个可靠证明。” 人们多数时间对疯癫采取取笑的态度,如《十日谈》、《堂吉诃德》这些作品中出现了许多疯癫的“傻故事”,这说明理性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但形象还不鲜明。而理性之所以登台,是因为14世纪随着蒙古人的入侵,火药传入,大量战争和黑死病使人们开始怀疑神学,强调现实生活。
17世纪开始产生了大型禁闭所。标志性事件是1657年法国建立总医院。若干年后,一个完整的遍布欧洲的网络建立起来。在这里,违反习惯法、浪子、无业游民和精神病人被囚禁在一起。巴黎总医院自建立之日起几年之内就收容了六千人,约为巴黎人口的百分之一。这说明,疯癫开始和世界拉开了距离(专门的场所),疯癫还处在混沌状态。
四、“疯人”
“正是在禁闭所的围墙里……人们遗弃了疯人,同时却又自吹‘解救了疯人’” 圈禁同类是出于理性保护同类?还是出于兽性保护自己?这是值得怀疑的。作者深刻的怀疑理性这件事。与理性圈禁形成对比的是那些非理性的言语,如: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当别人打你的左脸时,你应该把右脸给他。这样看来:理性就是秩序,是对肉体和道德的约束。正是在禁闭中,疯人形象更鲜明。因为禁闭是为了建立一种秩序,对肉体和精神进行约束,而禁闭有时对疯癫起不到这种作用。于是疯癫被分离出来。在这一章中,作者着重描述了禁闭后出现的一种分离现象。传统的罪恶被禁闭所掩盖起来,唯恐传播,形成破窗效应。而疯癫是掩盖中的例外。很多禁闭所有对外展示疯癫的娱乐项目。就像展示“稀有动物一样。”据说在1815年,伯利恒地区禁闭所每年有九万多的人参观。而后将疯癫看作是道德问题的观点处于下风。在反复驯服、驾驭疯癫的过程中,一些强制的方法开始使用,人们相信“野兽尚能被锁链制服”,于是在制服疯癫的时候,也就开始肯定疯癫是一种兽性(不是病)。
本书书名为《疯癫与文明》看似 作者要写两件事,实质作者写的是一件事:即“疯癫的形成历史” 。书中大篇幅地引用历史介绍不同时期的疯癫情况,疯癫的形象从不明到明,疯癫与社会的距离则越来越远。虽然在不同时期理性对疯癫有的不同的解释,而且有些解释在现在开来本身就是疯癫,但处在进程中的人却自以为正义(当然你也可以说理性尚未完善)。一部疯癫史却不是疯癫本身的历史,而是人们怎样看待疯癫的历史,在这个历史进程中,疯癫的人被历史隐去,所有的叙述都来自理性的人。这是一场理性的独白,因此,作者说道,“没有一种文化把这种现象说成疯癫并加以迫害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癫的历史。
徐婷艳
最初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在想是不是和《放牛班的春天》类似呢,这本书的奇迹与春天是不是一样的呢?这间教室到底有怎么样的奇迹,带着这份好奇,我打开了这本书。看完之后我明白了,至少从结果来看,确实是让人惊讶的。因为学校里高达九成的学生家庭贫困,且大部分来自非英语系的移民家庭,学生就读的教室又小又破,还会漏水,但是在雷夫老师的带领下,在56号教室上学的孩子成绩居全美标准化测试前5%。长大后,他们纷纷进入哈佛、普林斯顿等名校就读,取得不凡的成就。在这样的条件下能有这样好的结果,这不得不说是奇迹。
那这样的奇迹是如何发生的呢?这就跟本书的主人公雷夫老师有关。雷夫老师是一位普通但又非凡的教师。就是这样一位老师,在同一所学校的同一间教室里,年复一年的教同一个年龄段的学生长达20多年,却获得了不计其数的荣誉,从而轰动了整个美国。
雷夫老师究竟采用了哪些方法才让这些孩子有这样非凡的成就?这是《第56号教室的奇迹》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也是值得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学习借鉴的地方。书本封面醒目的地方写着“让孩子变成爱学习的天使”,这应该就是雷夫老师的教育“方法”,或者说是教育目标、教育理念、教育追求。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让孩子变成爱学习的天使”其实就是要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在动机,让学生爱上学习,爱上思考,然后拥有学习的能力,而不是简单的机械性的灌输知识。与内在动机相对应的则是外在学习动机,也就是为了某种目的而读书。比如说为了获得家长、老师的表扬而努力读书,或者为了考个好大学,以后能有份好的工作而努力读书。当这些外在激励消失后,孩子还愿意花费那么多的精力在学习上吗?简单的物质奖励,真的会成为孩子学习的动力吗?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群孩子在一位老人家门前嬉闹,叫声连天。几天过去了,依然这样,这让老人难以忍受。于是,老人出来给了每个孩子10美分,对他们说:“你们让这儿变得很热闹,我觉得自己年轻了不少,这点钱表示谢意。”孩子们很高兴,第二天仍然来了,一如既往地嬉闹。老人再出来,给了每个孩子5美分。5美分也还可以吧,孩子仍然兴高采烈地走了。第三天,老人只给了每个孩子2美分,孩子们勃然大怒,“一天才2美分,知不知道我们多辛苦!”。他们向老人发誓,他们再也不会为他玩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孩子的内部动机“为自己快乐而玩”转变成了外部动机“为得到美分而玩”,一旦外部动机改变或者消失,孩子们的内在动机也会发生改变或者消失。对于学习也是一样的,比如,父母经常会对孩子说:“如果你这次考得100分,就奖励你100块钱”“要是你能考进前5名,就奖励你一个新玩具”等等。家长们也许没有想到,正是这种不当的奖励机制,将孩子的学习兴趣一点点地消减了。在学习方面,我们老师和家长应该注意引导孩子树立远大的理想,增进孩子对学习的情感和兴趣,增加孩子对学习本身的动机,帮助孩子收获学习的乐趣。这也正是雷夫老师的教育理念所在:让孩子变成爱学习的天使。
除了帮助孩子们找回学习的真正动机,更重要的是,雷夫老师还送给了孩子们受用一生的礼物:“如何做人”。 雷夫老师成功的将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劳伦斯·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六阶段理论应用于教学中,用来引导学生的学业和人格成长。
这六个阶段分别是:第一阶段,我不想惹麻烦——这是依靠惩罚来引导孩子们拥有良好的行为表现,但我们让孩子拥有良好行为表现的最终目的是让他们相信这么做是对的,不是因为害怕受到惩罚,不是因为不想惹麻烦才做作业。所以这样的方法是无效的。
第二阶段,我想要奖励——这是依靠“贿赂”来起作用,比如书中提到的,历史老师为了让学生更好的完成作业,让两个班级比赛,看哪个班的作业完成度最高,获胜的班级将获得奖励。其实该老师已经忘了,历史知识本身就是最好的奖励。
第三阶段,我想要取悦某个人——孩子们会做取悦老师或者家长的事情,比如,“妈,你看这样好吗?”。取悦,这更多的与老师或者家长的魅力有关,孩子们更愿意取悦有魅力的或者受欢迎的老师。取悦,有时也意味着更多的考虑他人,而忘记了自己内心真正的需求,这显然是不对的。
第四阶段,我要遵守规则——这更多的是依赖于学生的自律,明确规则,并身体力行的执行规则。规则可以让孩子们学习如何处理行为界限和期待。但一味地遵守规则,不懂变通,就是死板的代名词。
第五阶段,我能体贴别人——这个阶段不论是对于孩童或者是成人而言,都是很难企及的。体贴人,应该是站在他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也就是心理学中的 “换位思考”。当我们能将换位思考应用到实际的生活中时,我们会更体谅别人的不易,能更容易的理解他人,这会让我们变得更加善解人意。
能帮助孩子们对周遭的人产生同理心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雷夫老师做到了。他的学生会因为不想吵到别班的同学而自动的调节说话音量;会在老师很热时,自动拿出放在教室小冰箱里的瓶装水给老师喝;会礼貌的对待每一位工作人员,如饭店员工,机场工作人员。这和我们遇到的成人的一些粗鲁的言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会对饭店服务员大呼小叫,呼来喝去,以显示自己的地位。孩子都能达到的一个阶段,我们成人为什么就不能达到?这与他们从小的教育应该是有关的,学校里面,老师可能是没有特意教过这些的。有些老师铃声响了就去上课,再次响铃了就按时下课,并不会教更多的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位老师学习的地方。
第六阶段,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这个阶段是最高层次,不但最难达到,也是最难教的。因为行为准则存在于个人的灵魂中,还包括了一份健全的人性在内。雷夫老师用了很多方法教学生第六阶段,比如帮孩子们从其他人身上找出行为准则。能达到这个阶段的人,他已经处于一种更高的境界,他有一套自己的行为准则。也就是在理解各种规则的基础之上,将规则内化于己,形成了自己的行为准则。当然,雷夫老师的学生也是有达到这个阶段的,布兰达就是。
《第56号教室的奇迹》一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绝对不要忘了:孩子们一向看着你,他们以你为榜样。你要他们做到的事情,自己要先做到。我要我的学生和气待人、认真勤勉,那么我最好就是他们所认识的人之中最和气待人、最认真勤勉的一个。别想愚弄小孩,他们很聪明,必须会识破的。
这段文字告诉我们:教师的示范作用是很重要的,教师的人格水平越高,其榜样作用也就越强。“欲齐其家,先修其身。”作为教师,就应经常反思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第56号教室的奇迹》教会了我太多的东西,也值得我一遍又一遍地去学习。读《第56号教室的奇迹》有感
徐婷艳
最初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在想是不是和《放牛班的春天》类似呢,这本书的奇迹与春天是不是一样的呢?这间教室到底有怎么样的奇迹,带着这份好奇,我打开了这本书。看完之后我明白了,至少从结果来看,确实是让人惊讶的。因为学校里高达九成的学生家庭贫困,且大部分来自非英语系的移民家庭,学生就读的教室又小又破,还会漏水,但是在雷夫老师的带领下,在56号教室上学的孩子成绩居全美标准化测试前5%。长大后,他们纷纷进入哈佛、普林斯顿等名校就读,取得不凡的成就。在这样的条件下能有这样好的结果,这不得不说是奇迹。
那这样的奇迹是如何发生的呢?这就跟本书的主人公雷夫老师有关。雷夫老师是一位普通但又非凡的教师。就是这样一位老师,在同一所学校的同一间教室里,年复一年的教同一个年龄段的学生长达20多年,却获得了不计其数的荣誉,从而轰动了整个美国。
雷夫老师究竟采用了哪些方法才让这些孩子有这样非凡的成就?这是《第56号教室的奇迹》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也是值得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学习借鉴的地方。书本封面醒目的地方写着“让孩子变成爱学习的天使”,这应该就是雷夫老师的教育“方法”,或者说是教育目标、教育理念、教育追求。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让孩子变成爱学习的天使”其实就是要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在动机,让学生爱上学习,爱上思考,然后拥有学习的能力,而不是简单的机械性的灌输知识。与内在动机相对应的则是外在学习动机,也就是为了某种目的而读书。比如说为了获得家长、老师的表扬而努力读书,或者为了考个好大学,以后能有份好的工作而努力读书。当这些外在激励消失后,孩子还愿意花费那么多的精力在学习上吗?简单的物质奖励,真的会成为孩子学习的动力吗?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群孩子在一位老人家门前嬉闹,叫声连天。几天过去了,依然这样,这让老人难以忍受。于是,老人出来给了每个孩子10美分,对他们说:“你们让这儿变得很热闹,我觉得自己年轻了不少,这点钱表示谢意。”孩子们很高兴,第二天仍然来了,一如既往地嬉闹。老人再出来,给了每个孩子5美分。5美分也还可以吧,孩子仍然兴高采烈地走了。第三天,老人只给了每个孩子2美分,孩子们勃然大怒,“一天才2美分,知不知道我们多辛苦!”。他们向老人发誓,他们再也不会为他玩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孩子的内部动机“为自己快乐而玩”转变成了外部动机“为得到美分而玩”,一旦外部动机改变或者消失,孩子们的内在动机也会发生改变或者消失。对于学习也是一样的,比如,父母经常会对孩子说:“如果你这次考得100分,就奖励你100块钱”“要是你能考进前5名,就奖励你一个新玩具”等等。家长们也许没有想到,正是这种不当的奖励机制,将孩子的学习兴趣一点点地消减了。在学习方面,我们老师和家长应该注意引导孩子树立远大的理想,增进孩子对学习的情感和兴趣,增加孩子对学习本身的动机,帮助孩子收获学习的乐趣。这也正是雷夫老师的教育理念所在:让孩子变成爱学习的天使。
除了帮助孩子们找回学习的真正动机,更重要的是,雷夫老师还送给了孩子们受用一生的礼物:“如何做人”。雷夫老师成功的将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劳伦斯·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六阶段理论应用于教学中,用来引导学生的学业和人格成长。
这六个阶段分别是:第一阶段,我不想惹麻烦——这是依靠惩罚来引导孩子们拥有良好的行为表现,但我们让孩子拥有良好行为表现的最终目的是让他们相信这么做是对的,不是因为害怕受到惩罚,不是因为不想惹麻烦才做作业。所以这样的方法是无效的。
第二阶段,我想要奖励——这是依靠“贿赂”来起作用,比如书中提到的,历史老师为了让学生更好的完成作业,让两个班级比赛,看哪个班的作业完成度最高,获胜的班级将获得奖励。其实该老师已经忘了,历史知识本身就是最好的奖励。
第三阶段,我想要取悦某个人——孩子们会做取悦老师或者家长的事情,比如,“妈,你看这样好吗?”。取悦,这更多的与老师或者家长的魅力有关,孩子们更愿意取悦有魅力的或者受欢迎的老师。取悦,有时也意味着更多的考虑他人,而忘记了自己内心真正的需求,这显然是不对的。
第四阶段,我要遵守规则——这更多的是依赖于学生的自律,明确规则,并身体力行的执行规则。规则可以让孩子们学习如何处理行为界限和期待。但一味地遵守规则,不懂变通,就是死板的代名词。
第五阶段,我能体贴别人——这个阶段不论是对于孩童或者是成人而言,都是很难企及的。体贴人,应该是站在他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也就是心理学中的 “换位思考”。当我们能将换位思考应用到实际的生活中时,我们会更体谅别人的不易,能更容易的理解他人,这会让我们变得更加善解人意。
能帮助孩子们对周遭的人产生同理心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雷夫老师做到了。他的学生会因为不想吵到别班的同学而自动的调节说话音量;会在老师很热时,自动拿出放在教室小冰箱里的瓶装水给老师喝;会礼貌的对待每一位工作人员,如饭店员工,机场工作人员。这和我们遇到的成人的一些粗鲁的言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会对饭店服务员大呼小叫,呼来喝去,以显示自己的地位。孩子都能达到的一个阶段,我们成人为什么就不能达到?这与他们从小的教育应该是有关的,学校里面,老师可能是没有特意教过这些的。有些老师铃声响了就去上课,再次响铃了就按时下课,并不会教更多的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位老师学习的地方。
第六阶段,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这个阶段是最高层次,不但最难达到,也是最难教的。因为行为准则存在于个人的灵魂中,还包括了一份健全的人性在内。雷夫老师用了很多方法教学生第六阶段,比如帮孩子们从其他人身上找出行为准则。能达到这个阶段的人,他已经处于一种更高的境界,他有一套自己的行为准则。也就是在理解各种规则的基础之上,将规则内化于己,形成了自己的行为准则。当然,雷夫老师的学生也是有达到这个阶段的,布兰达就是。
《第56号教室的奇迹》一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绝对不要忘了:孩子们一向看着你,他们以你为榜样。你要他们做到的事情,自己要先做到。我要我的学生和气待人、认真勤勉,那么我最好就是他们所认识的人之中最和气待人、最认真勤勉的一个。别想愚弄小孩,他们很聪明,必须会识破的。
这段文字告诉我们:教师的示范作用是很重要的,教师的人格水平越高,其榜样作用也就越强。“欲齐其家,先修其身。”作为教师,就应经常反思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第56号教室的奇迹》教会了我太多的东西,也值得我一遍又一遍地去学习。
读《第56号教室的奇迹》有感
徐婷艳
最初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在想是不是和《放牛班的春天》类似呢,这本书的奇迹与春天是不是一样的呢?这间教室到底有怎么样的奇迹,带着这份好奇,我打开了这本书。看完之后我明白了,至少从结果来看,确实是让人惊讶的。因为学校里高达九成的学生家庭贫困,且大部分来自非英语系的移民家庭,学生就读的教室又小又破,还会漏水,但是在雷夫老师的带领下,在56号教室上学的孩子成绩居全美标准化测试前5%。长大后,他们纷纷进入哈佛、普林斯顿等名校就读,取得不凡的成就。在这样的条件下能有这样好的结果,这不得不说是奇迹。
那这样的奇迹是如何发生的呢?这就跟本书的主人公雷夫老师有关。雷夫老师是一位普通但又非凡的教师。就是这样一位老师,在同一所学校的同一间教室里,年复一年的教同一个年龄段的学生长达20多年,却获得了不计其数的荣誉,从而轰动了整个美国。
雷夫老师究竟采用了哪些方法才让这些孩子有这样非凡的成就?这是《第56号教室的奇迹》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也是值得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学习借鉴的地方。书本封面醒目的地方写着“让孩子变成爱学习的天使”,这应该就是雷夫老师的教育“方法”,或者说是教育目标、教育理念、教育追求。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让孩子变成爱学习的天使”其实就是要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在动机,让学生爱上学习,爱上思考,然后拥有学习的能力,而不是简单的机械性的灌输知识。与内在动机相对应的则是外在学习动机,也就是为了某种目的而读书。比如说为了获得家长、老师的表扬而努力读书,或者为了考个好大学,以后能有份好的工作而努力读书。当这些外在激励消失后,孩子还愿意花费那么多的精力在学习上吗?简单的物质奖励,真的会成为孩子学习的动力吗?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群孩子在一位老人家门前嬉闹,叫声连天。几天过去了,依然这样,这让老人难以忍受。于是,老人出来给了每个孩子10美分,对他们说:“你们让这儿变得很热闹,我觉得自己年轻了不少,这点钱表示谢意。”孩子们很高兴,第二天仍然来了,一如既往地嬉闹。老人再出来,给了每个孩子5美分。5美分也还可以吧,孩子仍然兴高采烈地走了。第三天,老人只给了每个孩子2美分,孩子们勃然大怒,“一天才2美分,知不知道我们多辛苦!”。他们向老人发誓,他们再也不会为他玩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孩子的内部动机“为自己快乐而玩”转变成了外部动机“为得到美分而玩”,一旦外部动机改变或者消失,孩子们的内在动机也会发生改变或者消失。对于学习也是一样的,比如,父母经常会对孩子说:“如果你这次考得100分,就奖励你100块钱”“要是你能考进前5名,就奖励你一个新玩具”等等。家长们也许没有想到,正是这种不当的奖励机制,将孩子的学习兴趣一点点地消减了。在学习方面,我们老师和家长应该注意引导孩子树立远大的理想,增进孩子对学习的情感和兴趣,增加孩子对学习本身的动机,帮助孩子收获学习的乐趣。这也正是雷夫老师的教育理念所在:让孩子变成爱学习的天使。
除了帮助孩子们找回学习的真正动机,更重要的是,雷夫老师还送给了孩子们受用一生的礼物:“如何做人”。雷夫老师成功的将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劳伦斯·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六阶段理论应用于教学中,用来引导学生的学业和人格成长。
这六个阶段分别是:第一阶段,我不想惹麻烦——这是依靠惩罚来引导孩子们拥有良好的行为表现,但我们让孩子拥有良好行为表现的最终目的是让他们相信这么做是对的,不是因为害怕受到惩罚,不是因为不想惹麻烦才做作业。所以这样的方法是无效的。
第二阶段,我想要奖励——这是依靠“贿赂”来起作用,比如书中提到的,历史老师为了让学生更好的完成作业,让两个班级比赛,看哪个班的作业完成度最高,获胜的班级将获得奖励。其实该老师已经忘了,历史知识本身就是最好的奖励。
第三阶段,我想要取悦某个人——孩子们会做取悦老师或者家长的事情,比如,“妈,你看这样好吗?”。取悦,这更多的与老师或者家长的魅力有关,孩子们更愿意取悦有魅力的或者受欢迎的老师。取悦,有时也意味着更多的考虑他人,而忘记了自己内心真正的需求,这显然是不对的。
第四阶段,我要遵守规则——这更多的是依赖于学生的自律,明确规则,并身体力行的执行规则。规则可以让孩子们学习如何处理行为界限和期待。但一味地遵守规则,不懂变通,就是死板的代名词。
第五阶段,我能体贴别人——这个阶段不论是对于孩童或者是成人而言,都是很难企及的。体贴人,应该是站在他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也就是心理学中的 “换位思考”。当我们能将换位思考应用到实际的生活中时,我们会更体谅别人的不易,能更容易的理解他人,这会让我们变得更加善解人意。
能帮助孩子们对周遭的人产生同理心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雷夫老师做到了。他的学生会因为不想吵到别班的同学而自动的调节说话音量;会在老师很热时,自动拿出放在教室小冰箱里的瓶装水给老师喝;会礼貌的对待每一位工作人员,如饭店员工,机场工作人员。这和我们遇到的成人的一些粗鲁的言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会对饭店服务员大呼小叫,呼来喝去,以显示自己的地位。孩子都能达到的一个阶段,我们成人为什么就不能达到?这与他们从小的教育应该是有关的,学校里面,老师可能是没有特意教过这些的。有些老师铃声响了就去上课,再次响铃了就按时下课,并不会教更多的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位老师学习的地方。
第六阶段,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这个阶段是最高层次,不但最难达到,也是最难教的。因为行为准则存在于个人的灵魂中,还包括了一份健全的人性在内。雷夫老师用了很多方法教学生第六阶段,比如帮孩子们从其他人身上找出行为准则。能达到这个阶段的人,他已经处于一种更高的境界,他有一套自己的行为准则。也就是在理解各种规则的基础之上,将规则内化于己,形成了自己的行为准则。当然,雷夫老师的学生也是有达到这个阶段的,布兰达就是。
《第56号教室的奇迹》一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绝对不要忘了:孩子们一向看着你,他们以你为榜样。你要他们做到的事情,自己要先做到。我要我的学生和气待人、认真勤勉,那么我最好就是他们所认识的人之中最和气待人、最认真勤勉的一个。别想愚弄小孩,他们很聪明,必须会识破的。
这段文字告诉我们:教师的示范作用是很重要的,教师的人格水平越高,其榜样作用也就越强。“欲齐其家,先修其身。”作为教师,就应经常反思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第56号教室的奇迹》教会了我太多的东西,也值得我一遍又一遍地去学习。